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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自然资源要素保障30条 促进经济稳进提质

发布日期: 2023-02-04 00:48 浏览次数: 35 字体:[    ]

保障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用矿、大力垦造耕地、高质量实施重点生态修复项目、精准有序供应产业用地、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开辟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2月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就《通知》提出的30条具体措施,进行深入解读。

在土地要素保障方面,该通知提出,争取100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对接,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力争全年100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保障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万亩。

通知还提出,要加大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力度,全年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2万亩。继续倾斜支持山区26县用地,一是支持急需开工重大项目用地;二是优先支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三是支持山区26县民生工程。自今年起,实施山区26县民生工程扶持三年行动,每县每年可申报1-2个民生工程项目,按照省地双方各50%落实用地计划指标,年度共安排2000亩左右(每县每年最高限额100亩)。

在审批服务方面,浙江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开展2023年版“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行动。健全完善厅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重大项目用地报批通报制度、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把更多项目纳入重点服务保障范围。为减轻企业负担,改进审批流程,取消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取消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管理制度。

此外,该通知还提出允许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容缺受理。对重大项目暂未批准使用林地许可、暂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在可预见的情况下,允许容缺受理,先行开展用地审查,相关审批手续须在用地批准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