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0571-87776537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中国自然资源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炉— 设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章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李风 通讯员 汪芝萍 敖为赳)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专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一章,并就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作了规定。这是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作出规定,有效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建设。

    《条例》提出,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林业、水利等部门,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推进统一确权登记,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

    《条例》明确,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本制度框架,即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和生态产品基础信息普查制度、动态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和核算指标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产品经营管理平台,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和主要流域上下游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考核机制等。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与生态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交易)和价值实现等密切相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针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奠定了产权基础,也为全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