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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发布日期: 2022-06-10 18:41 浏览次数: 53 字体:[    ]

6月9日,《浙江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专家论证会在杭州召开。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阮飙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9日,《浙江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会在杭州召开。来自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海洋大学、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省政府咨询委员会、浙江大学等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专家应邀参加论证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阮飙出席会议并讲话。

论证会上,规划编制单位围绕规划编制背景、总体格局、分区分类、空间资源管控、空间布局优化等方面,详细汇报了规划编制最新成果,以及在海岸带分级管控、兼容性准入要求和战略预留区设置等方面的创新。专家组认为,《规划》重点突出、内容详实、结构合理,管控措施设定科学,符合新发展阶段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的实际需求和海洋空间资源管理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论证。

阮飙指出,《规划》定位明确,是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海岸带区域开发利用活动的管理依据。《规划》落实了多规合一、分类管控、分区落实、科学兼容和适度留白等方面的编制要求,在“以海定陆、以陆定海”方面提出了管控措施。

6月9日,《浙江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专家论证会在杭州召开。

阮飙要求,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规划》在海岸带开发保护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为海岸带地区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实现高效能治理、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要加强规划管控,将规划的要求落实到相应区域中,做到统筹管理、系统保护、规范开发。同时,要将省级海岸带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落实到下位详细规划中。要统筹推进规划报批,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做好规划后续相关工作,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最终成果以及新形势新要求同步调整规划内容,按照同编制、同报告、同发布的要求一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