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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通过会审


  发布日期:2021-09-01 22:58 浏览次数:106 字体:[    ]

2020年3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浙江为全国首批8个国务院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省份之一。同年3月6日,自然资源部发文将有关用地审批权同步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浙江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第一时间组织编制《浙江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备案通过,下发《关于做好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层层履职尽责,做到党中央、国务院有精神、省委、省政府有要求,市县政府、各级部门有行动,确保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8月31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国家委托建设用地审批会审会,会议审议通过了9个项目,其中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5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3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个,涉及交通项目8个、能源项目1个。

本次会审会审议通过的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桐庐段)、228国道乐清至霞浦段(苍南龙沙至岱岭段)工程、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嘉兴段)、228国道温岭城东至温峤段工程等5个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共0.4868万亩,总投资185.7448亿元;通过的白鹤滩-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330国道淳安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段改建工程、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宁波段)等3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用地面积共0.0119万亩;通过的329国道临安玲珑至于潜段改建工程国家委托用地预审项目,预审面积共0.3185万亩。

省自然资源厅始终坚持以项目为导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全力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为浙江“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增添成色。